归口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华南师范大学、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化院燕山分院、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起草人: 安晓春、 马宏园、 陈会明、 杨建海、 吴晓涛、 王琪、 宋乃宁、 陈世泰、 李续娥、 刘毅、 关敏、 郑蕾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使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通用规则。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使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方法对化合物定性定量分析的一般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