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教育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新航道(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积木世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台州市路桥区妇女联合会
起草人: 侯非、 曹俐莉、 张毅、 曾毅、 陈璋、 程永红、 杨朔、 韩燕、 张雨辰、 杨明、 王娜娜、 靳宗振、 万福军、 严君霞、 刘琪、 曹凌霞、 刘易斯、 黄远、 郑娟尔、 刘娜
本标准规定了非正规教育服务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终身教育的所有形式(例如职业培训、企业外包或内部培训),包括由教育服务提供者(LSP)为学员以及代表学员购买服务的顾客所提供的所有服务。上述服务的主要特征是学习目标明确、服务可评价并包含与学员之间的互动。学习可以是面授形式,亦可以借助技术媒介实施,或两者混合。若教育服务提供者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亦提供教育服务之外的产品(例如商品和服务),本标准只适用于非正规教育服务。本标准不专门针对学校、学院和大学所提供的正规教育体系内的教育服务进行规范,但上述组织可使用本标准作为自我评价的工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