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公安部
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起草人: 马兆有、 俞春俊、 刘拥辉、 王俊骅、 过秀成、 李平凡、 施斌峰、 刘硕、 邓毅萍、 施轶峰、 王励旸、 张晓田、 顾金刚、 赵玉娟、 孙秀萍、 郭敏
本标准规定了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的一般规定,以及设计、交工验收、运营等阶段进行交通安全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