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济南市大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国防科技工业应用化学一级计量站、 济宁市计量测试所、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德州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乌兰察布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山东恒量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计量检定所、 山东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 黄岛区计量测试所、 青岛科技大学、 青岛华通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起草人: 岳宗龙、 周泽义、 赵堂印、 马雅娟、 安洁、 薛巍、 许爱华、 张爱亮、 许峰、 朱全心、 董璇、 任志伟、 崔磊、 杨树根、 朱美花、 井传发、 赵秀健、 郑伟、 梁彬、 胡德栋、 陈海、 孙文、 荀其宁、 丁臻敏、 金伯程、 任少俊、 赵建军、 冯子宸
本标准规定了臭氧校准分析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臭氧校准分析仪(以下简称“校准仪”)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