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深圳市凯卓立液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达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陕西安中汽车尾板股份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 宗成强、 张浩、 张红卫、 董金松、 张学礼、 王泽黎、 梁上愚、 易集应、 邓斌、 赵万千、 马清芝、 黄伟、 毛磊、 区传金、 易润波、 高宏亮、 张明明、 王东辉、 杜宇程、 张会娜、 何江李、 陆霞、 孙兆诺、 李月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起重尾板(以下简称尾板)的选型与车辆相关设计要求、安装技术要求、使用要求以及检验。本标准适用于:1、注册登记前进行车用起重尾板安装的厢式货车、O3和O4类厢式挂车;2、依照车辆生产企业设计规定及要求,由车辆生产企业或由其授权的单位在注册登记后进行车用起重尾板安装的上述车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