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
起草人: 费音、 朱彩萍、 杨晓松、 武华堂、 周涛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的有关配光性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M、N和O类汽车及挂车使用的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在本标准中,上述各种信号灯也称为装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