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久力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蓄电池研究所、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骆驼集团蓄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金科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齐源蓄电池有限公司、 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 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漳州市华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超威电源有限公司、 河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 浙江赫克力能源有限公司
起草人: 伊晓波、 陈中华、 毛书彦、 杨大伟、 韦学忠、 骆明非、 董捷、 高国兴、 邢延超、 石光同、 曹苗根、 周寿斌、 郭锡民、 楼志强、 陈振富、 艾宝山、 马永刚、 洪清富、 邓继东、 郝硕硕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流通领域废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废电池)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等环节的运行技术及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来自“社会源”废电池的回收和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利用的废电池,不适用于返厂再使用的旧铅酸蓄电池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