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 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茂才、 李传增、 邓庆伟、 付文秀、 王军杰、 王丽丽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力谐波滤波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作频率为50 Hz、60 Hz,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船舶有源电力谐波滤波器(以下简称滤波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