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 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浪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雅迪机车有限公司、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上海吉能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昆山巩诚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洪先建、 陈戟、 付俊俊、 袁克忠、 李彬、 袁章平、 付晓萱、 舒国勇、 钟学良、 徐恒、 向龙贤、 贡俊、 董经贵、 王春磊、 张英男、 吴红杰、 郭锋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摩托车、纯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的一般要求、电气安全要求、操作安全要求、标志和警示语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纯电动摩托车、纯电动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