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机械工业技术发展基金会)、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西安交通大学、 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志诚宏业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 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湘潭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特富锅炉有限公司、 福建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燃油锅炉有限公司、 方快锅炉有限公司、 辽宁绿源能源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刘韧、 李振清、 钱风华、 王婧、 管坚、 齐国利、 赵钦新、 何心良、 李春林、 李以善、 王林、 郑军、 张伟、 席代国、 汪新球、 李俊东、 李国明、 黄学静、 张榕杰、 姜连菊、 王志平、 王改、 陈巧巧、 郭强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产品的能效等级、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煤、天然气、油、生物质为燃料或以电为热源,以水或有机热载体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a)额定蒸汽压力≥0.1 MPa且<3.8 MPa的蒸汽锅炉;b)额定出水压力≥0.1 MPa且额定功率≥0.1 MW的热水锅炉;c)额定介质出口压力≥0.1 MPa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