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TC114SC27)
起草单位: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所、 工业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小波、 王芳、 肖成伟、 陆春、 吴凯、 侯飞、 郑利峰、 张海林、 廉玉波、 孟祥峰、 樊彬、 陈万吉、 张娜、 徐国昌、 代康伟、 王高武、 邓小嘉、 刘正耀、 武卫忠、 刘磊、 曾祥兵、 陆珂伟、 闫国丰、 刘仕强、 梅骜、 袁昌荣、 孔治国、 张红波、 李宁、 雒小丹、 朱顺良、 覃北阶、 崔凤涛、 王红梅、 匡德志、 饶睦敏、 侯航、 王驰伟、 樊耀国、 夏洋、 蔡惠群、 王钦普、 李辉、 李王玉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等可充电储能装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