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湖南金天钛业科技有限公司、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马小怀、 郭永清、 江立新、 冯军宁、 冯永琦、 白智辉、 付红作、 罗经晶、 朱雪峰、 王建国、 马忠贤、 高颀、 贾栓孝
本标准规定了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超声检验的原理、试验条件、仪器设备、样品、对比试块、试验步骤、试验结果的评定、检测记录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横截面厚度6 mm~500 mm的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超声检验,其他规格的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