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起草人: 顾晓山 张建平 舒世安 李春林 刘毅 孙明烨 曾攀登 于新宇 李仙娥 徐辉 史华光 郭纪鸿 陈济良 徐良斌 孔祥伟 孙蕾 华炜 王学良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区域锅炉房及其室外热力管道设计:1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t/h~75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0MPa(表压)~3.82MPa(表压),额定出口蒸汽温度小于或等于450℃;2热水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为0.7 MW ~174MW,额定出口水压为0.10 MPa(表压)~2.50MPa(表压),额定出口水温小于或等于180℃;3符合本条第1款、第2款参数的室外蒸汽管道、凝结水管道和闭式循环热水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和其他特殊类型锅炉的锅炉房和城镇供热管网设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