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424-cnis)
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扬中市河道管理所、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农村水利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靖江市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钱荣富、 侯月丽、 高正法、 王加倩、 孔肖菡、 韩玉玲、 云振宇、 洪大林、 李天淳、 周广军、 顾长青、 丁亚、 黄蓉、 张燕琴、 马晓蕾、 黄裕文、 陈卉、 江南平、 段敏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河道管理与维护(以下简称“管护”)的总则,以及管护范围、管护人员、管护内容及要求、评价与改进。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河道以及相关设施的管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