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合肥百年五星饮食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佳得顺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 美国安耐康集团有限公司佛山代表处、 宁波来特燃气具有限公司、 泉州顺通艺品有限公司、 广州祈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裕富宝厨具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志盛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冠智成户外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佳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源市锐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康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 脉鲜金属(大连)有限公司、 岩谷气具(珠海)有限公司、 宁波吉盛电器有限公司、 武义勤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张建海、 渠艳红、 唐林东、 熊青松、 李松、 梁鉴徽、 李雪波、 颜群星、 王江华、 郑志恒、 岳大刚、 徐海平、 庞博、 刘冠雄、 何明辉、 沈建中、 金卫东、 麦正辉、 陈国祥、 欧阳骁、 李健、 陈念、 俞炯、 金新军、 周伟业
本标准规定了户外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分类和型号,材料和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警示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户外使用的以然气为能源、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kw的燃气燃烧器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