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联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管坚、 冷浩、 齐国利、 王中伟、 刘雪敏、 王晓雷、 李澎、 宋吉民、 于在海、 李以善、 赵跃进、 范北岩、 王小平、 徐勇敏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系统节能管理的基本要求、使用管理、检查和评定。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生产和生活用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其系统的节能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垃圾焚烧锅炉、余热锅炉、热电联产锅炉及其系统的节能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