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疾控局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金银龙、 班海群、 李毅民、 张流波、 黄晓波、 肖萍、 王有森
本标准规定了消毒剂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程序、确定毒理试验项目的原则、对毒理试验用受试物(受检消毒剂样品)的要求、毒理试验方法和对毒理试验结果的安全性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生产或国外生产在我国销售和使用的消毒剂以及器械或装置产生的消毒剂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