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吐鲁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长沙市一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韶山市人民医院、 韶山卫生院
起草人: 陈贵秋、 徐庆华、 吴安华、 李爱斌、 陈培厚、 班海群、 胡国庆、 曹晋桂、 朱子犁、 尹进、 宋江南、 高琼、 李世康、 易亮、 杨洪彩、 宋燕、 关晓冬、 李六亿、 潘慧琼、 郭小敏、 赵志红、 聂新章、 黄晔晖、 刘爱兵、 史绍毅、 宋恒志、 莫吉卫、 刘学军、 郭继光、 张智超、 方惟正、 周海林
本标准规定了手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识。本标准适用于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消毒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