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TC114SC27)
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哈尔滨巴特瑞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 张家港清研再制造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中物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 山东锂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余海军、 赵忠松、 张铜柱、 王冠、 孔智明、 谢英豪、 魏玉宇、 董金聪、 何有奇、 杨续来、 区汉成、 赵小勇、 任山、 吴凡、 魏绍博、 李靖、 唐剑骁、 郭杰、 何金华、 李荐、 吴冠军、 曹雄、 甄爱钢、 倪尔福、 刘东、 孟笑
GB/T 33598的本部分规定了车用动力蓄电池材料回收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和污染控制及管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单体的材料回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