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现代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 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日本汽车工业协会
起草人: 冯屹、 王兆、 保翔、 郑天雷、 刘乐、 刘昱、 罗春燕、 贾雨、 崔庆贤、 戴梦洁、 陶侃、 王琪、 孙晓溪、 李立飞、 陈卫坚、 曹永军、 杨准营、 刘强、 王经纬、 林荣任、 张硕、 陈晓露、 徐晓、 杨晓、 陈化荣、 闫祯、 安晓盼、 陈鸿娟、 孙超、 张波、 姬绪宁、 熊碧云、 刘欣、 杜康、 焦志扬、 沈彪、 孙大兴、 李健、 郑昌、 姜彦宾、 刘晨霞、 叶红宇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型式认证的申请、燃料消耗量的测定、型式认证值的确定和记录、生产一致性、更改和认证扩展和实施日期。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M1类车辆。本文件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