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利部
起草单位: 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杭州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郑寓、 吕建平、 方勇、 程萌、 刘德有、 顾晓伟、 姚兆明、 蒋新春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水轮机的型式及型号、技术要求,供货范围和备品备件、技术文件、检验和验收、铭牌、包装、运输及保管、安装、运行与维护。本标准适用于机组功率在500 kW~10 000 kW(不含10 000 kW),且转轮直径小于3.3 m的水轮机。机组功率在500 kW以下的水轮机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