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重庆前卫克罗姆表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院、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航宇星物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荣成市宇翔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荣鑫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新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勇、 尹代强、 李原、 王文莉、 李明华、 王嘉宁、 杨有涛、 廖新、 王振、 郑建英、 陈世砚、 权亚强、 郭刚、 史健君、 方炯、 程波、 邹子明、 黄宝团、 陈州、 杨文峰、 刘勋、 邓立三
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燃气表(以下简称燃气表)的工作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不超过50kPa、最大流量不超过160m3/h、准确度等级为1.0级和1.5级的燃气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