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山东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栋梁铝业有限公司、 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所、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崔志祥、 吴艳艳、 王智、 孙玉亭、 边瑞民、 王秀腾、 高鹏、 王海滨、 付允、 高东峰、 朱艺、 雒庆堂、 高中学、 白雅芳、 郑伟、 王治军、 戴佳亮、 李钧
本标准规定了铜阳极泥的一般要求、半湿法回收利用技术要求、全湿法回收利用技术要求、火法回收利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铜冶炼企业在铜电解精炼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铜阳极泥的回收利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