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生物芯片上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 复旦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上海芯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集冷云(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昆明市儿童医院、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上海长征医院
起草人: 郜恒骏、 徐讯、 陈曲波、 张小燕、 李启沅、 杨亚军、 许靖曼、 叶庆、 翟培军、 李军燕、 卢欣沂、 孙建波、 何旭珩、 刘娟、 杜莉利、 张可浩、 李倩、 孙孟红、 陈欢、 满秋红、 蒲春文、 马旭、 高华方、 刘欣、 王伟业、 康晓楠、 郑智国、 孙静、 胡月、 刘艳红、 王韧、 王博、 李莉、 邢士超、 王雪琦
本标准规定了人类生物样本(以下简称“样本”)的接收、储存、管理、分发、包装、运输、弃用、质量保证等样本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人类生物样本库管理的机构。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机构诊疗活动中生物样本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