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 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港清研再制造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北京华奥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铜柱、 吴益文、 余海军、 黄志勇、 董金聪、 李长东、 谢英豪、 华沂、 钟耀文、 李智专、 许开华、 罗建明、 刘欢、 李东光、 许天楚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的术语和定义、标识要求、标示位置、标示方式与标示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其他机动车辆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