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 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 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马拉松·革新电气有限公司、 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 康富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鲁守相、 苏迎宾、 韩素芳、 孙武、 李晨浩、 高晓辉、 周伟强、 饶智芳、 万勇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功率3125 kVA(50 Hz和60 Hz)及以下船用同步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及其励磁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分类、标志和包装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由内燃机驱动,用作船舶及移动式和固定式近海装置电站的发电机及其励磁装置。本标准对由汽轮机驱动的发电机、轴带发电机和额定功率大于3125 kVA的发电机,亦可参照采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