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桂彬、 王芳、 刘志超、 郑天雷、 凌和平、 孙龙、 马其贞、 贾雨、 刘昱、 周博雅、 岳巍、 彭庆丰、 郭岩、 王凯、 崔文宾、 袁昌荣、 付磊、 宋轶男、 安晓盼、 孟庆楠、 陈晓露、 徐晓、 刘乐、 严杰、 方晗、 赵伟、 杨璨、 覃铭、 戴天禄、 蔡永豪
本文件规定了纯电动汽车的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N;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M1、M2类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和L5类车辆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