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起草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山东永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河北百工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玉华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亿田钢瓶有限公司、 台山市机械厂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广沙百福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江苏民生重工有限公司、 湖北大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獐山钢瓶有限公司、 佛山市良琦燃气具有限公司、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起草人: 黄强华、 徐维普、 张希旺、 陈溢锋、 茅中宇、 倪加明、 潘子毅、 黎枫、 刘卫锋、 黄玉华、 曲桂文、 唐跃、 刘常情、 陈红卫、 袁奕雯、 王家文、 叶勤军、 刘福涛
本文件规定了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气瓶”)的符号和说明,型式,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涂敷、贮运和出厂文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设计、制造在正常环境温度(-40 °C~60 C)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2.1 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 L,可重复盛装符合GB 11174的液化石油气的钢质焊接气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