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 河北省鼠疫防治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疫布氏菌病预防控制基地、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夏连续、 申小娜、 张渝疆、 雒涛、 范蒙光、 陈洪舰、 高子厚、 史献明、 徐成、 席进孝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新发现鼠疫自然疫源地、动物鼠疫流行判定。本文件适用于中国判定鼠疫自然疫源地、动物鼠疫流行和动物鼠疫流行强度评估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