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丹东通博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理工大学、 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瑶、 帅冰、 吕东风、 卜志军、 张一丁、 史学玲、 朱明露、 魏振强、 李祖军、 郭永刚、 徐德腾、 陈小华、 张占峰、 陶明、 钱福群、 魏海洋、 施隋靖、 于世恒、 王璐、 杨柳、 李秋娟、 孙腾、 陈红新、 钱华、 朱旭营、 王刚、 张亚彬、 段栋德、 刘晶晶、 王荣臻、 刘文才、 熊文泽
本文件规定了对危险化学品储罐设置储罐防溢系统的功能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5m3以上的地上固定式石油及其他危险化学品液体常压储罐。5m3及以下固定式液体常压储罐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LPG/LNG罐、专用的缓冲罐、发动机燃料油罐﹑供暖油罐、收油仅来自于轮式的槽车(比如油罐车或铁路油罐车)的油罐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