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机械工业通用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市正源标准件有限公司、 上海高强度螺栓厂有限公司、 上海群力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绍兴山耐高压紧固件有限公司、 山东高强紧固件有限公司、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宁力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 江苏佳杰特种螺钉有限公司、 湖南申亿机械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徐州瑞达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 温州信德电力配件有限公司
起草人: 无
本文件规定了需方在没有事先协议的情况下使用的检查程序,并规定了当需方和供方之间无法达成协议或对技术规范符合性有争议时,检查批接收或拒收的仲裁验收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制造商交付或拟交付的,核电厂使用的属于安全重要物项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等的检查验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