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拓邦电子有限公司、 中山凯沃能暖通空调有限公司、 青岛森瑞普热能有限公司、 施万科暖通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施密特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西特燃气控制系统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广东强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长青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 龙飞、 张建海、 陆卫东、 田军、 刘春霞、 吴振超、 尹祥、 张晓华、 庞博、 杨雨鑫、 彭银、 钟镓明、 胡宇、 商福长、 渠艳红、 倪双跃
本文件规定了非家用燃气取暖器(以下简称“取暖器”)的分类和型号、结构和材料、性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使用GB/T 13611规定燃气的,使用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单相电源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120 kW的取暖器。本文件不适用于:a)室外安装且在室外使用的取暖器;b)专为工艺用途设计的取暖器;c)在移动的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取暖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