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臻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逻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起草人: 王文峰、 王垚、 徐冬梅、 耿力、 宋继伟、 杨亮亮、 卢海英、 周长勇、 王海滨、 洪伟、 李刚、 苏郁、 周剑、 陈盛伟、 邵兴、 赵敬超、 刘冬、 徐桂、 余恒亦、 王阳春、 杨彦青、 王文靖、 郝利静、 张宇君、 陈钊鹏、 陈芳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机整机产品识别码的结构、识别方式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无人机整机产品的唯一标识、生存周期和产品追溯的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