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中检华纳(北京)质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华纳通标(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中检联盟(北京)质检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周静、 胡守江、 兰旭、 徐红斌、 林艳、 冷桃花、 何潇俊、 翁史昱、 周耀斌、 葛宇、 孟杰、 戴跃锋、 邹亚雄、 郑存哲、 陈冬阳
本文件规定了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化妆品中人工合成麝香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本文件适用于水剂、乳液、膏霜类化妆品及唇膏、粉质类化妆品中11种人工合成麝香的测定。11种人工合成麝香分别为5种禁限用硝基麝香包括伞花麝香、葵子麝香、西藏麝香、酮麝香和二甲苯麝香和6种多环麝香包括佳乐麝香、吐纳麝香、开许梅陇﹑特拉斯、萨利麝香和粉檀麝香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