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商业信用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实业开发总公司、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华西集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重庆征信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衣学东、 戴征洪、 周莉、 赵丙镇、 袁星煜、 李寒湜、 赵燕、 陈重、 林玲、 王向伟、 陈明、 李佳杰、 唱伟、 张宇尘、 吴兴旺、 杨翔、 周大宇、 付幼华、 刘朝红、 徐冀翩、 张若鸿、 樊炜、 黄波、 李茂、 应海峰、 肖政、 路海军、 梁郁、 倪行军、 柳青、 丁云波、 李靖、 牟建永、 许磊、 帅俊、 潘卫康、 石彤阳、 邓陈辉、 王进强、 许盛淮、 邢戬、 王燕、 陈金猛、 孔佳、 蓝潞、 付茂胜、 赵亮、 王悦、 牟思宇、 李天煜、 程环、 熊伟、 蔡红波
本文件规定了国有企业采购信用信息公示的基本原则、公示内容、公示格式、公示载体、隐私保护、信用信息应用、公示信息异议处理与改进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公示信用信息,其他活动动也可参考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