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西达译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 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益安人防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道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 上海旋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 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 山东山科数字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北京软件造价评估技术创新联盟、 上海同思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基数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
起草人: 邓姿娴、 李文鹏、 黄家裕、 苏伟、 温家凯、 王威、 王公韬、 杨根兴、 张旸旸、 刘林、 季永炜、 农强、 王则瑶、 李敏、 周长怀、 龚家瑜、 于铁强、 吕雪、 李刚、 李雨泓、 庞懿丽、 李勍、 刘鹏飞、 楼莉、 周长伦、 车江涛、 周鸣乐、 孙金洋、 代寒玲、 吴迪龙、 麻妮娜、 李谦、 董冠涛、 李婷、 冯宽、 许静、 李玲璠、 李长秋、 赵智勇、 李沫、 福德鹏、 蔡立志、 刘芬、 欧阳树生、 郝琳、 庄园
本文件规定了FiSMA11方法的定义,约定和活动。本文件适用于使用FiSMA1.1方法来测量软件功能规模的人员。FiSMA1.1方法旨在提供给与软件获取、开发、使用、支持、维护和审计等工作相关的人员使用。FiSMA1.1方法以用户功能需求评估为基础,从用户视角来测量软件段的功能规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