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智能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安超云软件有限公司、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科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 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飞诺门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电云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融和互联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海尔数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琦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志鹏、 张晓、 郭晓、 陈志峰、 殷建民、 金涛、 齐建军、 汲龙、 万洋、 秦龙、 白福、 王泽胜、 王典威、 张建雄、 黄海峰、 张勇、 刘军卫、 沈寓实、 魏春城、 刘太平、 汝聪翀、 卢冯峰、 谢天杰、 金涛、 韦安垒、 高山、 李超、 韩国权、 郑文亮、 吴涛、 曹扬、 吴国平
本文件提出了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评估框架,规定了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在不同生存周期及各个业务能力的评估内容,给出了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的评估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工业云服务业务能力的评估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