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中国人民大学
起草人: 黄丽华、 张美芳、 李冰、 吕晓芳、 曹佳妮、 宋欣、 赵鹏、 徐家泉、 刘伟民、 秦睿、 王亚亚、 于晨
本文件确立了纸质档案修复的原则、基本准则,以及修复前准备、修复实施和修复后工作的修复流程,描述了修复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及其他纸质档案保存机构对纸质档案的修复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