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疾控局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起草人: 施小明、 姚孝元、 张岚、 吉艳琴、 尹亮亮、 孔祥银、 谢雨晗、 邵宪章、 钱宇欣
本文件描述了生活饮用水和/或水源水中总a放射性的活度浓度、总β放射性的活度浓度、铀的质量浓度、226Ra的活度浓度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测定生活饮用水和/或水源水中放射性核素(不包括在本文件规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核素)的总a放射性活度浓度、β放射性核素(不包括在本文件规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核素)的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铀的质量浓度和Ra的活度浓度。测定含盐水和矿化水的总a放射性、总β放射性、铀和226Ra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