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 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隆特材有限公司、 兰州兰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明市毅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襄阳金耐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福铃铸造有限公司、 缙云县克力尔检测器材有限公司、 山东振挺精工活塞有限公司、 山东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市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兴捷、 李金梅、 孙春贵、 郭宗山、 张震、 杜应流、 束学成、 张家宁、 程善诚、 宿再春、 侯春雨、 马正强、 宋全知、 田勐、 王立华、 张建卫、 蒋春宏、 王汉超、 许文达、 伍方明、 杜铭、 张洲旭、 逄文华、 刘渊毅、 王清宇、 贾冠飞、 帅德军、 卢旗锋、 黄连凯、 陈涛、 崔兰芳、 胡中华、 祖宇伟、 王凯、 黄伟钊、 刘光磊、 王永锋、 魏志辉、 张文、 王璇
本文件规定了一般用途铸钢件超声检测的一般要求和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经过晶粒细化热处理且壁厚不超过600mm的一般用途铸钢件的超声检测。对于壁厚大于600 mm的铸钢件,如无特殊要求,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奥氏体钢及奥氏体-铁素体双相不锈钢,马氏体不锈钢可参考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