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鹏、 张雪松、 胡娟、 马瑜涵、 刘敏、 林达、 钟国彬、 孔飘红、 赵波、 许守平、 任畅翔、 汪湘晋、 杨帆、 方宏苗、 王超、 李巍、 张宇、 刘慧军、 韩倩、 白浩、 王淑超、 王强杰、 陈满、 彭鹏、 张丽梅
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的技术评价、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效益评价,后评价结论等评价内容要求,以及评价资料、评价方法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通过10 kV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且以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铅酸/铅炭电池、钠离子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为储能载体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后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