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芯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上海生物芯片有限公司、 复旦大学、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浙江省台州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浙江省肿瘤医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上海国际人类表型组研究院、 重庆市儿童医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起草人: 郜恒骏、 陈曲波、 张小燕、 杨亚军、 郭丹、 林爱芬、 康晓楠、 张允、 李卡、 孙孟红、 郑小辉、 王伟业、 李军燕、 魏强、 赵秀梅、 丛宪玲、 郑智国、 卢行安、 郭云峰、 赵耀、 叶庆、 杜莉利、 张立、 颜卫华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样本库处理方法的确认和验证要求,以确保生物样本库使用满足要求的经确认和/或验证的方法处理生物样本。本文件适用于生物样本处理方法的实施和确认。本文件涵盖了所有生物样本生产方法的确认和验证。本文件不适用于食品/饲料生产用途的生物样本,进行食品/饲料分析的实验室和/或治疗用途的生物样本。本文件不涉及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生产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