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451-2017 标准详情

JT/T 451-2017 现行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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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2017-07-04
2017-11-01

标准信息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修订
R09
03.220.4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
行业标准
现行
JT/T 451-2017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从事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从事船舶修造、拆解业务单位的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建设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烟台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

起草人

张春昌、韩龙、丛旭东、董艳、熊德琪、程金香、汪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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