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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利风景区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及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水利风景区的评价工作。
Title:Evaluation Standard for Water Conservancy Scenic Area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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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福建省地方标准《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DB35/T 1692-2017)是指导和规范福建省内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标准在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目的,即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水利风景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这一目标贯穿于整个标准的各个章节之中。
在术语定义部分,标准对“水利风景区”、“水利工程”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及其周边地域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并按照相应程序划定的区域。这些定义为后续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清晰的概念框架。
第三章提出了评价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这意味着在进行景区评价时,不仅要基于客观数据和事实,还要确保评价过程公正透明,同时要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
第四章详细规定了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由资源特色、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五个一级指标构成。每个一级指标下又细分多个二级指标,如资源特色的二级指标包括自然景观资源、人文景观资源等。通过对这些具体指标的量化评分,可以全面反映一个水利风景区的整体状况。
第五章关于评价方法,强调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评价主要依靠统计数据和测量结果,而定性评价则需要结合专家意见和社会反馈。此外,还鼓励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比如地理信息系统(GIS),来辅助评价工作。
第六章涉及评价程序,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综合评估等步骤。其中,资料收集阶段要求尽可能获取详实的信息;现场勘查则是验证书面材料真实性的关键环节;最后通过综合分析得出最终评价结论。
第七章特别关注评价结果的应用,指出评价结果不仅用于衡量景区当前状态,还可作为规划未来发展的参考依据。同时,对于表现优异的景区应给予表彰奖励,而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景区则需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
第八章则从管理和维护角度出发,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更新评价标准,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评价工作的持续有效性。
综上所述,《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DB35/T 1692-2017)是一部系统性强、实用价值高的地方性技术规范,它不仅为福建省内各水利风景区提供了统一的评价准则,也为全国范围内类似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