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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Biodiversity Impact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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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1577-20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物多样性影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4.3 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
本条文要求在项目实施前进行全面的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物种组成:记录区域内存在的动植物种类及其分布情况。
- 生态系统结构:描述森林、湿地、草原等不同生态系统的类型、面积及相互关系。
- 关键栖息地:识别并标注对濒危或特有物种至关重要的栖息地位置。
5.2 生物多样性影响预测
根据本条规定,在预测项目可能带来的生物多样性影响时,需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 直接与间接影响:分析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生物多样性的直接影响(如土地占用)以及潜在的间接影响(如污染物排放导致水质恶化)。
- 长期与短期影响:不仅要关注短期内施工阶段的影响,还应评估长期运行后可能产生的累积效应。
- 空间尺度影响:从局部到区域乃至全球层面综合考量项目的生物多样性影响。
6.2 减缓措施制定原则
为减少项目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不利影响,《导则》提出了制定减缓措施的基本原则:
- 优先保护原则:首先确保不破坏任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或其他重要保护区域内的生物资源。
- 最小化原则:尽量缩小项目建设范围以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干扰。
- 补偿性恢复原则:当不可避免地会对某些物种或生境造成损害时,应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来恢复受损部分的功能。
这些条文旨在指导开展科学合理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工作,从而更好地保护和维持地方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在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