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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内向水体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Title:Hubei Han River Mid-Downstream Basin Comprehensive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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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 1318-2017)是为保护和改善该区域水环境质量而制定的强制性地方标准。这一标准对各类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了明确规定,具有重要的环保意义。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汉江中下游流域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所有排污单位。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在项目投产前达到本标准要求。
重点解读如下:
1. 适用范围:明确指出标准适用于汉江中下游流域内所有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2. 污染物控制项目:规定了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等在内的多种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例如,COD的一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50mg/L。
3. 监测与分析方法:明确了污染物检测的具体方法和技术要求,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例如,采用重铬酸盐法测定化学需氧量。
4. 实施与监督:强调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定期公布达标企业名单,同时对超标排放行为依法处理。
5. 特殊保护区域管理:在特别保护区域内实行更为严格的排放限制措施,进一步加强敏感水域的保护力度。
6.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障标准的有效落实。
以上内容只是标准的一部分精华所在,全面理解和遵守此标准对于促进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至关重要。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生产工艺流程,确保废水处理达到规定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