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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档案整理的基本原则、整理要求、归档范围、编目规则和保管利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工作。
Title:Rules for the Organization of Archives of Retired Military Cadres in Hubei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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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档案整理规则》(DB42/T 1317-2017)是湖北省地方标准,用于规范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以下选取了部分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根据该标准第5.1条规定,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件为单位”的原则。这意味着每一份文件都应单独作为一个整理单元,便于分类和检索。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与独立性,方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第6.2条指出,整理过程中需对档案材料进行系统排列。具体而言,应按照时间顺序或文件性质两大类别分别归类。例如,同一年度内的文件按事件发生先后排序;若属于同一性质的文件,则依据其重要程度进行排列。这种有序的整理方式能够有效提升档案利用效率。
在第7.3条中强调了数字化处理的重要性。要求将纸质档案扫描成电子版,并建立完整的目录索引体系。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实现了传统载体向现代介质的转换,还大大增强了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和安全性。
此外,第8章特别提到要定期开展档案质量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档案内容是否准确无误、是否存在缺页漏项等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保证档案的真实可靠。
以上就是对DB42/T 1317-2017中几个核心条款的具体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