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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清潩河流域内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清潩河流域范围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Qingji River Basin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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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790-2013)是河南省针对该流域水环境特点制定的地方性环保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清潩河流域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表明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在该区域内有排污行为,均需遵守此标准。
二、污染物控制项目及限值
1. 化学需氧量(COD)
- 排放限值为60mg/L
解读:化学需氧量是衡量水中有机物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此限值低于国家一级A标准的50mg/L,体现了对清潩河流域水质保护的高要求。
2. 氨氮
- 排放限值为5mg/L
解读:氨氮是反映水体富营养化程度的关键指标之一。限值设定严格,有助于防止水体富营养化现象的发生。
3. 总磷
- 排放限值为0.2mg/L
解读:总磷超标会导致藻类过度繁殖,影响水生态系统健康。这一限值远低于国家标准,显示了对保护清潩河生态系统的重视。
三、监测与分析方法
规定了采用《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等标准方法进行监测。这些方法的选择确保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实施与监督
要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定期公布达标状况。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五、其他注意事项
强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现有企业应加快技术改造进程,逐步实现达标排放。此外还特别指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排污口。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仅涵盖了常规污染物控制,还特别针对敏感区域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维护清潩河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