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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程序、评价内容及要求、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Current Status Evalu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in Employ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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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6/T 946-201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规范》是江西省地方标准,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提供了技术依据。以下选取了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5.1 评价范围和内容
此条款明确了评价的范围应覆盖用人单位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评价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检测、防护设施的运行效果评估以及劳动者健康监护情况等。这要求评价工作要全面细致,不能遗漏任何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环节。
6.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在这一部分强调了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应采用现场调查、类比分析和资料复核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指出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前进行预评价,并且要考虑到不同季节、时段对危害因素的影响。这意味着企业在进行危害因素识别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确保识别结果准确无误。
7.2 防护设施有效性评价
本条要求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系统性评估,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等各类设施的设计合理性、安装质量、运行状况等方面。同时还需要对比国家或行业标准,判断其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企业应当定期维护保养这些设施,并记录相关数据以备检查。
8.1 健康监护管理评价
这部分规定了对企业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档案制度;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等内容。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掌握员工的身体状况,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以上就是对DB36/T 946-2017中几个关键条款的具体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