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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设计要求、版面内容、支撑方式及设置位置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以及已建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优化调整。
Title:Setting Specifications for Highway Traffic Signs in Hen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S82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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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T 1467-2017《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是河南省地方标准,对高速公路沿线交通标志的设置做出了详细规定。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在标志设置原则方面,第5.1条规定“交通标志应设置在车辆驾驶人员易于观察且不易被遮挡的位置”。这意味着标志牌需安装在视野开阔、无遮挡的地方,确保驾驶员能够及时注意到。第5.2条要求“标志信息应简洁明了,避免信息过载”,这提醒设计者要精炼文字内容,突出关键信息。
关于标志分类,第6.3条明确指出“警告标志应设于可能引发危险的地点前方适当位置”。例如,在急弯、陡坡等特殊路段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第6.4条强调“禁令标志应设于需要禁止或限制行为的地点入口处”,如限速标志应在进入限速区域前就已显示。
对于标志版面设计,第7.1条提到“文字高度不应小于10cm”,以保证远距离可读性。第7.2条指出“图形符号应清晰易辨”,特别是用于指示方向或服务设施的图标要直观准确。
在标志设置间距上,第8.1条规定“互通式立体交叉预告标志距交叉点至少2km处设置”,为驾驶员提供足够提前量。第8.2条说明“出口预告标志一般位于出口前2km、1km和500m处”,形成连续指引效果。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的基本框架,有助于保障行车安全与畅通。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具体路段条件灵活调整。